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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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一的家,明显要比李凡老家那种偏向于山区的地方,更加的平缓。

又处于南方多雨的地带,村子周围都有环绕的河水,村子中间还有一个大池塘。

塘子里有鲤鱼在欢快的游动,可以看出水质还是可以的。

房车开到塘子边的一大片空地上,就已经没有能让房车这种大家伙通过的路了。

接到电话的洛一父母已经迎了过来,村里的人相互一打听也都知道是洛爸一家他们家洛一回来了。

早就听说,洛一在外面长本事了,进了一个大公司。

坐在塘子周围的人,都在说:“是洛家那闺女。”

“可了不得了,进了个大公司。”

“听说每年都能赚几十万呢。”

“村里的几个小工头都赚不了那么多的钱。”

“真是生了个好闺女啊。”

“那闺女有男朋友没,长的老标致了。”

“也不知道我家那小子,有没有机会,他们以前还是朋友呢。”

农村的人,话说起来,可就没完没了了,连下车的李凡都听的一清二楚的。

洛一先是扑进老妈怀里,喊道:“老妈,想死你了。”

接过洛一手里提的东西,洛妈假装生气道:“想我,过年的时候怎么不回来。”

抱着洛妈的胳膊,洛一撒娇道:“这不是过年公司忙吗?我得赚很多的钱,让你们二老享福呢。”

李凡跟洛妈是认识的,也上前打招呼道:“洛妈好,车上还有几个公司的人。”

“都是知道南方这水土,人杰地灵,都是来这边旅游的。”

“多少是有点打扰了。”

这话说的洛妈可不乐意了,抓着李凡的手说道:“孩子啊,你也就比洛一大两三岁而已。”

“叫一声洛妈啊,我就托大把你也当自己的孩子看,来到这就是来到自己家了。”

“一定要多住几天,我们这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洛妈还得谢谢你,让洛一这丫头收心,好好工作呢。”

“现在的孩子啊,都被溺爱惯了,长大地里的农忙不想干,厂里的流水线不想干。”

“公司的资料都嫌累,就想着当什么模特,站那就让别人给你钱。”

“哪有那好事啊,我一直都觉得模特这行业不好,还是你把她引入正途啊。”

农村人,相对来说,都比较传统和保守,模特这行业对农村人的冲击力还是比较大的。

尤其是,从事这种行业的是自己女儿。

周围一大帮的孩子围在房车边好奇的打量,李凡见状从车上拿出几包水果糖。

发给那些孩子,说道:“这车啊,只能远远的看哦,你们都是好孩子对不对。”

“这些糖果,就是奖励好孩子的。”

糖果很多,孩子的裤兜都装不下后,李凡便让洛妈把整袋的糖果给那些熟识的街坊。

坐在塘子边休息的人都很淳朴,糖果能换来就是无数的笑脸。

那些上年纪的人,连带着看李凡的时候,都充满慈祥,就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村里的年轻人都去打工了,塘子周围除了老人就是妇女和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跟着李凡一起来的几个人,看到给所有人发糖的李凡。 觉得那一刻,这样的年轻人,凝聚着一个国家的朝气蓬勃。

如果是云梓在这里肯定会说:“这不过是李凡,很随意的行为。”

可是落入甜姐封九儿她们眼里,就觉得这一刻的李凡,身上似乎闪烁着星光。

落入眼中的,是这世间最极致的美好。

别看甜姐打过交道的人,浩如烟海,那些人或有名声,或有权力,或有资本。

本应该是,这社会当中精英中的精英。

可是,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像李凡这样把很多事情,做到这世间的最美好,最温柔。

轻轻的抚摸了下肚子,甜姐忽然想道:“如果这样温柔的男孩子,有了自己的孩子,那该会还要多温柔啊。”

这个时代的女人,选择爱情大多已经是出于对于物质的绝对真实。

但是爱情,是一种精神层次的奢侈品,而物质是一种极端的情绪。

盲目的追寻物质的在一起,已经不能称之为情感,这也导致现在的婚姻,新郎官不是新郎官,新娘子不是新娘子。

今天结婚,明天就可以离婚,没得真感情,也没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而且现在的企业家,能够给这些新人类创造出的岗位有限,为了活下去,人心已经变得千疮百孔。

现在大多数男的还在努力工作,卖力气,而女的啊找不到好的岗位,男的一提做饭这俩字,女人就会说:“你把我当保姆是不是。”

什么时候,做饭变成保姆干的活,做饭不是做给自己吃的吗,男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打工。

能吃上家里饭的次数有限,父母那一辈的人也都勤劳的很,不用媳妇伺候。

所以,做饭就变成保姆了吗?

那么,你伺候的是谁?

这个社会,能够提供给甜姐这样,勤劳,想做事情的岗位其实也很有限。

庆幸的是她们能够拥有自己的逆鳞,可是那些无法拥有逆鳞的女孩子呢。

她们的手是用来做美甲的,衣服也是用来美的,接不过农村父母手里农忙的农活。

接不过城市父母手里的厂里流水线,接不过公司繁重的资料,好像只能拿得起酒杯这样子。

一双腿,也是除了四个轮的,都载不动她们沉重的躯体。

所以李凡,赋予了美丽一种价值,让美丽成为逆鳞的一种工作模式。

以后的企业家啊,都有责任思考,怎么去利用新人类转化为劳动力,创造出属于新人类的工作模式。

跟父母那个年代,无论男女,都是一双双勤劳的手不一样。

他们可能饭都不会做,也不会照顾人,三十多岁了,还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要被万千宠爱。

正是因为看出这点,李凡才一举把逆鳞打造成飞天之龙,成功的方式从来都不一样。

李凡的成功,几乎无法复刻,也无法借鉴。

不然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况且大多数工作,招聘美女的岗位,并不单纯,他们压榨美女价值的方式跟李凡并不一样。

一种是美丽自身的价值,一种不过是美色能够获取的利益。

李凡一向认可那句话:“一个优秀的企业家,是有功德的。”

“一个有功德的企业家,可以让很多的人实现自己的价值,还有人生理想。”

哪怕就是提供一个搬砖的工作,只要老板不克扣工资,不拖欠工资,这种岗位也是成就了一个人,成就了一个家庭。

矛盾就矛盾在于,大多数的企业家,能够提供岗位的人,只顾着充实自己的钱包,让自己赚到的钱每一分都浸透着鲜血。

可能是觉得李凡太耀眼了,洛一走过来下意识的抱着李凡的胳膊,这让周围的乡里乡亲的目光可就都有点耐人寻味了。

一个个打趣洛妈:“洛一这是给你带回来个好女婿啊。”

小脸通红的洛一也不反驳,见洛爸的目光,只瞅了他们一眼,并没有生气。

洛一害羞的吐吐小舌头对李凡说道:“我们回家吧。”

“我家里有我以前养的一只小猫,叫阿花,老可爱了呢。”

封九儿站在房车边,久久不动步,有些小心翼翼的说道:“我就不去了吧。”

徐冰看了李凡一眼,看李凡怎么说,就听李凡对封九儿说道:“怎么,还要我去拉着你啊。”

“难得来一次,尝尝洛妈的厨艺,也是一件不虚此行的事情。”

见所有的人都看着自己,封九儿最终还是跟随者大部队的脚步,走进洛一的家。

洛一的家,跟李凡家的老房子差不多,院子里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

洛一急忙给李凡介绍道:“这是我哥,洛兵,跟你同岁哦。”

“哥,这不会是我嫂子吧,你都把嫂子领家了。”

洛兵尴尬的看着洛一说道:“这不是隔壁的姨给我介绍的一个朋友吗?”

“我不是跟她说逆鳞的创始人,今天要来咱们家吗?她就过来看看。”

“我们也是刚认识,对了,她叫杨晴。”

杨晴长的很漂亮,扎着一个马尾,显得很清纯,精神,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李凡。

她一眼就能看出,李凡这波人,李凡是最被尊重的那个,而且气质潇洒,目光洋溢着凡人没有自信和洒脱。

反观洛兵,就有点太过于老实的样子,肯定谈过的女孩子绝对不会多。

站在杨晴身边,多少有些怯懦,紧张。

这让李凡看到的第一眼,就叹了一口气,心想:“这见面,多少要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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