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7章方丽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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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阴雨

最近杂志社收到了我的文字,夸奖我提高了不少,让我有些谦虚。

安心我三十岁的时候,没有收到一份礼物,这让我很不爽。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没有苦难,只有拼搏。

或许你不知道,我足足花费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够完全适应这里的人,

刚开始,只能够勉强的听他们说简单的话,如果说快了,或者多了,我完全听不明白。

所以我每天的任务,就是看单词,听新闻。

如果当初我高中的时候也能够如此努力的学习,你说我能否考取一所不错的学校呢。

只是当初年少啊,我每天像只陀螺一样忙忙碌碌。

用因为写下的第一篇稿子,被教授给痛骂了一顿。什么语法,全部都是错误的。

让我学好语法才去,我很头疼,所以找了小女孩帮我补习英语。

小女孩倒是很不客气,几乎把我给骂的透彻,大概是上次抱怨我和她抢肉。

同行的那人,似乎比我更忙,他忙绿的打了三份工,白天去街头帮人画画,中午饭店里上班,而晚上酒吧里调酒。

我们两人看起来并不平行的相交线,慢慢的开始平行了。

我们两人只有一有空,就煮牛排,当烛光晚餐。

相互的诉苦,久而久之的竟然慢慢的习惯了。

三个月的时间悄然的过去了,我们原本兵荒马乱的生活,慢慢的习惯了。

而且这种习惯是从内心肯定自己现在所做的所有事,我们也慢慢的习惯了彼此。

不是那种热火的爱情,而是那种平平淡淡,安于生活的爱情。

我们的爱情,像杯农夫山泉有点甜。平淡而归于美好。

我们两人竟然顺理成章在一起了,像是两个受伤的小狗,在异国他乡,相互的安慰,舔舐着别人的伤口。

或许我们两人就是这样的爱情,平淡,而且美好。

我们早就适应了对方的生活,所以我们那天走进了哥特式风格的教堂,对着牧师宣誓。

安心,其实这一点也不突然。真的,我已经三十岁了。

在妈的世界里,已经是老姑娘了。

我们见证了对方所有的痛苦,我们相互舔舐。

知道对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不知什么时候,他以前慢慢的变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或许习惯真的很可怕。

那天,老奶奶听说我们结婚了,为我们做了一顿法国大餐。

我们两人吃着大餐,心里给予彼此慰籍。

我在这里过的很好,如果可以,希望能够一直的快乐下去。

人生中,最美的时刻,大概就是嫁人的时候。

这里喜欢下雨,似乎永远阴晴不定的。安心,小宝宝应该已经能够走路了。

我在国外已经三年的时间了,不知道你是否受到了我的新书。

这本书有些遗憾,没有能够亲自的送到你的手上。

告诉你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他出事了。

我们那次吵架,他转身跑过马路,一辆飞奔而来的车突然的撞向了他。

我心里很绝望,每天对着他的遗物发呆,我真的好生气。

生气他为什么可以这么的不负责任的离开了,我呆在房间里,哪儿也不去,就是发呆。

安心,我突然间好想你,好想你的怀抱。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的面对我们的爱巢,这里是我们的家,他答应过我会每天准时的回家的。

可是他失言了,我盯着他的遗照,自言自语着,“你去了哪儿,怎么不来接我,好好好,我不和你吵架了,我只喜欢你能够回来看看我。”

我等了他很久,可是他依旧没有回来,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怎么和小女孩一样,明明永远不可能回来的人,却希望着他能够回来看我一眼。

安心,我去过我们骑行的地方,看过我们看过的风景。

那天,我收拾好行李,拖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临走的时候,没有和老奶奶告别。

我害怕她安慰我,我就是如此胆小,害怕听见关于他的事情。

我慢慢的行走街道上,一个背包,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

收到教授的邮件,我正坐在广场上漫无目的的写写画画。

教授询问我在哪儿,想要邀请我参加工作室。

我看了眼笔记本和钢笔,简单的答应了。

后半生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除了文字。一个小姑娘告诉我,她很喜欢能够写字的人。

因为他们能够把自己的感情直白的表达出来,我沉默了,文字是一种鼓励人心的力量。

它可以给人带来光明和温暖,但是悲伤能够让人铭记在心。

那种痛,能够让心脏抽痛。

我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大家正在组织活动。

教授连忙让我坐下,大家开始写稿。

我没有很快的动笔,有些沉默的盯着手中的钢笔,这支钢笔是他送给我的。

他也一样的嘲笑我的字写的难看。

教授见我神情恍惚,微微的扬了扬手指,“诶,快点动笔。”

我看了眼教授,微微的张嘴,“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教授微微一顿,“怎么了,你爱上谁了。”

我神情很悲哀的回答,“我的爱人出车祸死了。”

教授默了,没有安慰我,拍了拍我的肩膀,“那你就这样写一封送给你天堂的爱人一封信。”

我犹豫的看了眼他,最后还是提笔,边写边哭。

见着我这么的伤心,教授无奈的叹气,转身的离开了。

那封信,我已经记不清写的什么了,只觉得很伤心,不论看几遍,都会哭。

我记得他说过,不喜欢我流泪,所以我毅然决然的把那封信给撕毁了。

教授劝我回去冷静几日,散散心。

我说不,我要写字,写给他看。

那天以后,我便开始埋头的在工作室里写字。

教师见我这么的拼命,也是无可奈何。

他离开以后,我又在这里待了一年的时间,我不是故意不想给你写信的。

因为我开始不知道应该对你说些什么,无从下笔。

安心,我想家了,我要回来,不知道你是否还会欢迎我回家。

对了,我居住的公寓里,隔壁的女人结婚了。

而且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他们举行婚礼的地方,就是我和他宣誓的地方。

当我时隔多年再次的走进这座教堂,心情莫名的不一样了。

不是伤心,而是激动,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化为了天使,陪伴在我的身边。

但是我永远都知道,有个人,将永远的陪伴在我的身边。

而我胸前的那朵白色的纸花,从未摘下过。

浪漫的婚礼,女人大胆热情的拥吻着男人,两人的相拥,得到了所有人的掌声。

所有人都在祝福他们,安心我看着他们,竟然眼泪打转。

没有煽情的话语,只有一句,‘你是否愿意嫁给我,无论生老病死,平穷或者富贵。’

这句话狠狠很简单的,对吧,可是这根本就不是一句普通的话。

这是庄严的,对另外一半的承诺,如果你不能够完成,那放弃吧。说明你不够爱她。

安心,今天是这里难得的晴天,阳光温暖的洒落在街道上。

我出了教堂,低头可以看见雏菊朵朵的盛开,漂亮的小花瓣,竟然能够如此完全的绽放。

我踩在草地上,小草嫩绿的叶子扎进了我的脚板心。

痒痒的,却很舒服,这里再好,也永远不可能是我的家。

这里不再有温度,不再有任何可以让我留念的。我望着来来往往的街道,有些狐疑,我的家现在到底在哪儿。

漂流的八年时光,我慢慢的步入了中年。

可我依旧喜欢闯荡,不喜欢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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